城管暴力“执法”问题日趋严重,哈尔滨引起公愤,百人围攻,如果这些城管被老百姓打死几个那么是否这些城管还会那么嚣张?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1 03:47:53
城管暴力“执法”问题日趋严重,哈尔滨引起公愤,百人围攻,如果这些城管被老百姓打死几个那么是否这些城管还会那么嚣张?

城管暴力“执法”问题日趋严重,哈尔滨引起公愤,百人围攻,如果这些城管被老百姓打死几个那么是否这些城管还会那么嚣张?
城管暴力“执法”问题日趋严重,哈尔滨引起公愤,百人围攻,如果这些城管被老百姓打死几个那么是否这些城管还会那么嚣张?

城管暴力“执法”问题日趋严重,哈尔滨引起公愤,百人围攻,如果这些城管被老百姓打死几个那么是否这些城管还会那么嚣张?
城管暴力执法的源泉是小贩暴力阻碍执法,许多视频把城管暴力执法的片段剪了下来,而不完整的放出从城管出现到起冲突这一段,所以我们都看不到小贩逃跑或者暴力阻碍执法.
为了小贩打死城管?我觉得不值得,因为小贩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新年被他们害掺了,食物中毒,拉肚子发烧折腾了我好几天,我都没处说理,也拿不到赔偿...大家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去同情小贩,虽然是人之常情,但也有点不可理喻.假如新年卖我小吃的那个小贩敢站出来,劳资也玩命打他.
无证经营也是违法的一种,跟强买强卖和骗子以及强盗没有什么区别,大家都说小贩穷,难道小偷抢劫犯又不穷吗?监狱里蹲着的犯人有几个家庭不是很贫困的?穷就可以让我们无条件同情了吗?大家看到大街上警察纠着小偷打时心里难道不会特别爽吗?小贩为了做生意,或许会对客人十分友好,但是要知道的是,他们卖的食品,没有经过卫生检查,没有经过质量检查,买回来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几坏了,这事我都时常碰到,主要是我老婆碰到,买双鞋子很好看,穿两下就裂了...她都买了几双鞋子了?这钱谁来赔?你找小贩评理,你敢吗?通常附近几摊都是一个村的,你敢找他们说理吗?
我曾经开过商铺,深受小贩毒害,我虽然也不喜欢城管,但是就城管管小贩这事上,我举双手赞成,因为他们是不道德竞争,用一些没有保障的商品来跟我们竞争?试问我们又怎么可能够小贩竞争呢?人家是流动性的,价格还会比我们便宜,更要命的事,商铺租金,各种证件的手续费用,税,水电费,人工费等等,这些支出小贩是完全没有的,可想而知小贩要比你卖得便宜是多么容易和轻松的事,我们商铺亏本,几万几十万都有,小贩呢?被捉一次被打一次,连同那辆自行车在内损失不过一千.同行竞争我们无话可说,以为大家起点都一样,但和小贩竞争,我一百个不愿意,这根本就不公平,拿穷来当自己违法的借口,那我们又不穷?中国很富裕吗?中国不富裕,我们也不富裕,一个月为了赚那几千块我们容易吗?我们同样有儿子要上学,有家人要养活,你们怎么不来同情一下我们,让税务局和房东把税和房租免了?
话说回来,你们真心同情,那么可以捐钱啊,成立一个基金会,解决小贩的生活困难,这样他们就不需要违法了,他们就可以安心去广东打工了,我们做生意,也做得安稳点,这不是很完美吗?总比上百度来发帖子完美多了吧?这么实在的事你们不去做,在互联网喊指望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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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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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城管”,事情不是一个巴掌打得响。问题都应该向两方面去了解再解读出问题的根源。人民往往就是偏向弱小的一方,这是对事情和问题的不公。有暴力“执法”不应该跟城管是等号关系。就算没有了城管换成另一个名称还不是一样,又会变成“XX”暴力“执法”问题日趋严重这话题了。其实其它国家没有城管但也有另外的队伍,就好像香港,他们是没有城管但他们管理“走鬼”小商小贩也是有“食环处”。这也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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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城管”,事情不是一个巴掌打得响。问题都应该向两方面去了解再解读出问题的根源。人民往往就是偏向弱小的一方,这是对事情和问题的不公。有暴力“执法”不应该跟城管是等号关系。就算没有了城管换成另一个名称还不是一样,又会变成“XX”暴力“执法”问题日趋严重这话题了。其实其它国家没有城管但也有另外的队伍,就好像香港,他们是没有城管但他们管理“走鬼”小商小贩也是有“食环处”。这也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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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百姓们你们知道么,城管同志们有多么辛苦,砸摊子,踹秤杆子,也是有初衷的,首先,城管们已经无数次的,劝导商家不要在公众场合摆摊,很多次,无数次的提醒,你们知道么,他们为了一次市长检查工作,早上五点多就上班,清理街面,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劝导,这个你们知道么,每天下班时间在晚上九点,也许很多百姓都已经进入了梦想,但是城管们还在辛勤的工作,城管说实话也是爹妈父母养的,谁不想给百姓们一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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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百姓们你们知道么,城管同志们有多么辛苦,砸摊子,踹秤杆子,也是有初衷的,首先,城管们已经无数次的,劝导商家不要在公众场合摆摊,很多次,无数次的提醒,你们知道么,他们为了一次市长检查工作,早上五点多就上班,清理街面,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劝导,这个你们知道么,每天下班时间在晚上九点,也许很多百姓都已经进入了梦想,但是城管们还在辛勤的工作,城管说实话也是爹妈父母养的,谁不想给百姓们一些空间,但是市里领导的一次次检查,外加各区领导局长为了自己的颜面和升值职空间不惜牺牲任何代价去要求他们,这都是没有办法的,有些百姓说城管是狗,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饭碗而活么,这也是工作,也许你们不知道,各地招了很多的协管员,你们知道他们有多么的辛苦么,每天没日没夜的干,开到手里的工资才1160,干到晚上九点下班,补助才10块钱,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为了迎接市里的领导检查他们默默的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没日没夜的干,也许换来的只是局长的一顿骂,也许打人是不对,但是你们想想,路面是让行人走的,谁不想有个宽敞的街路让路人走,如果借你3000城管,没有城管,那么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你想象不到,但是有一天真的发生在你们身边脏乱差,你们就不那么说了,城管的命运真的不知道会怎样,社会没给城管一个好的定位,只是用,不给编制,不给实权,一个说法都没有,这些默默无闻的人在默默的受着窝囊气,也许你不知道,他们的工作时差是每天14个小时的工作量,上面交代的任务必须完成,没办法啊,一天天累的跟王八犊子是的,也许社会能给百姓一个好的民生,又有谁会去摆摊,又有谁会去当城管,有钱的人原来越富裕,没钱的人连活路都没有,这些都怪在城管同志们的身上么,他们的付出是换来城市的干净,要达标一级城市你们不想为这个城市做些应有的贡献么,拿哈尔滨为例,有人说是个大农村,这话一点都不假,要保持环境还要靠大家的自觉和努力,可以没有城管,但是你们应该怎么去做呢,都扪心子们一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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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纠结,为什么我家这边脏乱差什么人渣都有,摆摊的都阻塞交通了,城管哪去了???
我要洁净温馨的家园,而不是住在像猪窝一般的地方,城管,你管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