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名著的读后感!什么明珠都可以.但最好不要是四大名著的~要1000字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9 04:44:48
一篇名著的读后感!什么明珠都可以.但最好不要是四大名著的~要1000字哦~

一篇名著的读后感!什么明珠都可以.但最好不要是四大名著的~要1000字哦~
一篇名著的读后感!
什么明珠都可以.
但最好不要是四大名著的~
要1000字哦~

一篇名著的读后感!什么明珠都可以.但最好不要是四大名著的~要1000字哦~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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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环王观后感
说起指环王大家可能都很熟悉,它改编自一部让魔幻文学界叹为观止的巨著——英国的托尔金的原著《THE LORD OF THE RINGS》,其扣人心弦的剧情和宏大的场景表演在观众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每一部都赚得不菲的票房.实至名归,三部曲均荣获当年 Movie Awards最佳影片奖,幻想小说界最高奖项Hugo Award的最佳剧本奖,第一部和第三部荣获B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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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环王观后感
说起指环王大家可能都很熟悉,它改编自一部让魔幻文学界叹为观止的巨著——英国的托尔金的原著《THE LORD OF THE RINGS》,其扣人心弦的剧情和宏大的场景表演在观众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每一部都赚得不菲的票房.实至名归,三部曲均荣获当年 Movie Awards最佳影片奖,幻想小说界最高奖项Hugo Award的最佳剧本奖,第一部和第三部荣获British Academy Television Awards最佳影片奖,同时以11项大奖的成绩与《宾虚》《泰坦尼克号》并列成为奥斯卡史上获奖最多影片.我在网上搜寻了一下对这部影片的品论,褒多贬少,这也足以证明这部影片的成功.导演peter jackson认真的态度让这部电影屡屡创下纪录——剪切率150:1,演员们有时一个镜头要返工30余次,戏服一万多件,所有器具,兵器为了追求古老和与众不同的感觉,均以最原始的方式,由各种匠人手工制成,单是霍比特人独特的大脚掌,要给演员穿上就要一个小时……幕后如此精细的工作,前台的演员也是十分敬业。饰演精灵王子莱格拉斯的演员奥兰多•布鲁姆,在拍摄过程中多次骨折,脊椎受过伤的他却依然忍着病痛,扮演让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的优雅王子。殊不知他看似轻盈的每一次跳跃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忍住撕扯般的疼痛继续保持微笑;扮演霍比特人的四位演员,为让假脚固定在自己的脚上,每天要站一个多小时;阿拉贡的扮演者维高,为进入角色,随身携带者道具剑,戏服破了也是自己补;阿尔文的扮演者为演出而减肥,山姆的扮演者为达到角色形象而增肥……这些演员的敬业,值得我们在电影之外,再投上一票。
我没看过原著,也许原著会更加精彩,但电影所展现的东西已经让我深深地震撼,包括每一个意想不到的情节和人物所透露出的精神品质.霍比特人、黑森林精灵族王子、矮人、杜内丹人、巫师,他们因一个共同的理想而走到了一起,为避免人类乃至整个中土世界的毁灭,他们组成了魔戒远征队,向复活后的索隆所在地——莫都(有的译作魔多)进发. 要把那个具有蛊惑人心力量的魔物,投入末日火山销毁.,在这个过程中,不论要遭受多么大的危险,牺牲还是要流血,他们都义无反顾的向前.这透视出来的不畏艰险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慢慢膨胀,大大的压制住了我心里的某些逼仄的想法,给我了继续前行的巨大勇气。
谁说这些奇幻的电影仅仅局限于大场面的设计与安排,电影是否能感染人不仅仅看电影的形式,就连很多动画片都给人带来很多的教育意义,比如辛普森一家,对那些不注意环保的人们进行了深刻的讽刺,揭示了环境破坏带给地球的危害,给人们以深刻的警视;料理鼠王,所表现的就很复杂,你可以认为是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并不是过街老鼠都要喊打的,也可以认为编剧要表现主人公在承认自己没能力这个事实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复杂的思想斗争,给那些爱慕虚荣的人以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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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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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日瓦戈医生》读后感
最近对俄罗斯特别感兴趣,买了好几本书,因此又想起《日瓦戈医生》这部名著。
多年来,我的人文阅读始终处在补课阶段,因此,这样的长篇小说始终排不上班。80年代末风行时我没买,没读,现在想买、想读了,却找不到。两年来,所有的书店都搜了,没有。看来,又被列入禁书了。
终于在网上淘到,近十成的品相,才15元,喜出望外,赶劲捧读。接着,又下载、观看了美国人拍的同名电影。
关于这部书的来龙去脉,学界多有介绍,此不赘。总之是如雷贯耳。然而一旦捧读,感觉如何呢,大概又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
以往阅读诺贝尔文学奖著作的经验告诉我,越是博大精深的著作,对我越是如隔靴搔痒。徒唤奈何!
然而读此书情形稍好,虽然不明白的地方仍很多。
用一句话来概括我的读后感,就是:应该用全人类的利益代替阶级的利益;在一个国家内,则是用全民族的利益代替政党的利益。
我以为,每一个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中国人,读读此书都有好处。即使一时不理解,时间长了,就会理解的。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暑假中,我有幸阅览了莫泊桑的著名作品《羊脂球》。 书中除了《羊脂球》外还有包括我们课本上学习过的《我的叔叔于勒》等三十几篇短篇小说,内容涉及到普法战争;小资产阶级和公务员;农村的生活;怪诞的故事;以及婚姻、家庭生活这几方面。 “艺术是有选择的、有表现力的真实”莫泊桑排除了一切与其主题无关的内容,阐明了本质的、有特点的东西,令其每篇小说都短小精悍又简单易懂。从这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中,作者想要赞美的或是讽刺的,一切想要表达的都传递给了每一位读者。 其中最盛名的自然是本书的同名作品《羊脂球》。主人公羊脂球是一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人歧视的妓女。作者与众不同地把她作为正面人物描写,并用其与一群以“正人君子”视人的上流社会资产阶级人物作对比,揭示了后者道貌岸然的外表下,自私虚伪连最基本的爱国情感都荡然无存的肮脏内心。 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那些拥有高尚身份的人在利益前后那巨大的态度变化。当那些高贵的伯爵、富有的老板们需要羊脂球的帮助才能脱离德国军官的扣留时,他们“和蔼可亲。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用感情打动她,非常殷勤地恭维她,讨她的喜欢。赞扬她的牺牲将帮了大家大忙,大家将对她有多么感激。” 而后,当羊脂球没有利用价值了,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掉转头去,好像没看见她一样。”高贵的伯爵挽起他的夫人,“对她避得远远的”老板的妻子傲慢地“瞪了她一眼”,“大家都离她远远的,如同她的裙子里带着什么传染病似的。” 简洁的语言,强烈的对比,把那些拥有高贵身份的人的假仁假意、虚伪做作刻画地如此精准而又深刻,把这些人高贵、雍荣外表遮盖下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出来,令我们每个读者不禁对这些伪君子嗤之以鼻。 莫泊桑的小说揭示了人性的美与丑。当我们在为其笔下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薄的社会感到悲哀的同时,也会自然地联想到自身。 我们现在身处的社会与19世纪的法国社会当然相差甚远,但是,从莫泊桑笔下那些假仁假意的伪君子身上,以及那个毫无人情味、充满资产阶级等级观念的社会中,更让我们感觉人与人之间真诚地相待是多么的可贵!充满相互关爱、相互帮助氛围的社会是多么温暖! 我们是幸运的,我们没有生活在莫泊桑笔下那种只有利益与等级观念,人心却相隔万里的可悲社会中。但如果我们不懂得好好珍惜,与人相处都戴着“假面具”,为人处事都盘算着是否有利可图,那么包围在我们身边的浓情也将变淡,到最后我们也将生活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 如果你种下虚情假意的种子,也只可能得到薄情寡义的果实。毕竟,以诚待人是相互的。真心地耕耘也将收获到真心。我相信真诚地对待每一个身边的人才会是最快乐的,而你身处的那个小小社会也会是最温暖的。 每个人所在的小社会组成一个大社会。莫泊桑大师鞭挞了资产阶级等级观念以及冰冷的人际关系,不正呼吁了一个充满浓情的社会吗?只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创建一个温暖的小社会,那么必将连成一个光明、美好的浓情世界。 戴着假面具,以金钱利益为主的人际关系是令人感到可怕甚至令人窒息的,我们需要用诚心消除隔膜,用诚意去对待朋友,这样的社会环境才能令人想到温暖,象一个大家庭。(《羊脂球》读后感)
这篇小说是以19世纪的英国为背景,描写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最后还有一点,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误会和交换身份,就是这一部童话的主要情节,而这看似俗套的设置,却在马克?吐温笔下显出了隐含的光辉。这篇读后感,语言质朴平实,从手法、思想和社会背景三方面阐述了作者意图,笔风简洁,眼光犀利。(马克·吐温小说《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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